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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MB12281970/2021-00076
[ 发文字号 ]
忠城管委办发〔2021〕18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忠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持续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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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忠州街道、白公街道,各有关单位:

持续巩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定在忠县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现将《忠县持续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9


忠县持续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忠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防止生活垃圾二次污染等不文明行为,结合忠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治理内容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污染市容环境的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11并持续开展

1.成立工作专班。城市管理会同县文明办县住建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忠州街道、白公街道等部门,成立治理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持续开展本行业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街道、社区通过院坝会、入户等方式进一步对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正确引导单位、商户、个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111—20221月)

1.配备过时排放生活垃圾收运车桑德环卫配备过时排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收运车各1辆,用于全城巡查,对过时排放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避免造成环境影响。

2开展蹲点值守由街道或社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桑德环卫在过时排放严重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各派一人,在点位收运时间3小时前后进行值守、劝导,对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向环卫部门举报生活垃圾二次污染违法行为利用新闻媒体,定期集中曝光生活垃圾二次污染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三)巩固持续阶段(20222

部门单位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持续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责任分工

文明办负责利用LED屏幕新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宣传,对个别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集中曝光

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环卫中心负责督促落实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运和过时排放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负责屡次未按定时定点投放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执法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开展物业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并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促物业公司按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定时定点分类转运。

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餐饮食品经营门店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促其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商务委:负责开展非星级酒店、宾馆、超市、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促其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忠州街道、白公街道:负责利用宣传栏、小喇叭入户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凝聚力量精心安排,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部门单位要加强联动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巩固提升成效。部门单位应及时总结报送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工作亮点巩固持续开展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治理行动切实做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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