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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MB12281970/2020-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忠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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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忠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171226日,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忠府办发〔2017145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忠委办〔201987号)文件精神,主要承担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市政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管理科、财务科、宣教法规科等六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忠县环境卫生管理所、3个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忠县委发〔20191号文件要求,将县城市管理局的职责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城市管理局。将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节水、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等城市管理方面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本部门积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已经完成了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调整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987.81万元,支出总计14,987.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0.31万元、增长198.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项目经费以及新增城市管理方面的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8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0.31万元,增长198.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项目经费以及新增城市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等,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7.81万元,占1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4,98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0.31万元,增长198.71%,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项目经费以及新增城市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等,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6.06万元,占1.31%;项目支出14,791.76万元,占98.69%;无结余分配。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要求实行了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87.8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970.31万元,增长198.71%。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8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8.26万元,增长96.17%。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37.9万元,增长6,431.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用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8.26万元,增长96.17%。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37.9万元,增长6,431.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用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要求实行了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各项公共服务支出。

(2)教育支出0.3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的职教经费比例安排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93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例安排职工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的卫生健康支出比例安排职工各项医疗保险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5,240.51万元,占53.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0.51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的节能环保支出比例安排各项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4,519.55万元,占46.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5.92万元,增长3,555.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用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6.40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的住房保障支出比例安排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2万元,增长90.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以及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7万元,增长228.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及公用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本部门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20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2.05万元,增长18,471.61%,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本年支出5,20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2.05万元,增长18,471.61%,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11.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4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属于2018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安排。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公车出行车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2018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8年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安排。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各相关部门和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2018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安排。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0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基本运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7万元,增长228.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及公用经费调标。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0.0%。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2018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8年无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等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755.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环卫一体化、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路灯日常维护3个项目全年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加强了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县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环卫一体化

负责人及电话

唐红13594885288

主管部门

忠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忠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3225.759905

3225.75990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城清扫保洁面积311万平方米,全年垃圾量43800吨,清扫保洁人员527人,大件垃圾清运量5200立方米。

完成全城清扫保洁面积316万平方米,全年垃圾量45625吨,清扫保洁人员537人,大件垃圾清运量5475立方米。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与否

末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是否核心指标(填是或否)  

清扫保洁面积

311万平方米

316万平方米



垃圾清运量

43800吨

45625吨



清扫保洁人次

190000人次

196005人次



大件垃圾清运量

5200立方米

5475立方米



餐厨垃圾清运量

1800吨

1825吨



环卫一体化直接综合运行成本

3225万元

3225.759905万元



环卫一体化提供就业岗位

527

537



清扫保洁干净度

360

365



群众满意度

95%

98%



说明

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全城清扫保洁面积316万平方米,全年垃圾量45625吨,清扫保洁人员537人,大件垃圾清运量5475立方米。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25.76万元,执行数为322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清扫保洁面积年度指标311万平方米,全年完成值316万平方米;垃圾清运量年度指标43800吨,全年完成值45625吨;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提供就业岗位年度指标527个,全年完成值537个;三是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8%。

县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市政设施日常维护

负责人及电话

王剑峰13594480678

主管部门

忠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200万元

200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负责城市道路、广场、桥隧等维护维修和污水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质量监督和验收,并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完成了城区4座桥梁2座隧道的常态检测。完成了城区沥青车行道、人行道的修补管理工作。完成了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质量监督和验收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与否

末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是否核心指标(填是或否)  

桥隧检测率

100%

100%



市政设施完好率

96%

98%



提供就业岗位

12

12



群众满意度

95%

98%



说明

市政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了城区4座桥梁2座隧道的常态检测,完成了城区沥青车行道、人行道的修补管理工作,完成了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质量监督和验收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桥隧检测率年度指标100%,全年完成值100%;市政设施完好率年度指标96%,全年完成值98%;二是社会效指标益,提供就业岗位年度指标12个,全年完成值12个;三是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8%。

县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路灯日常维护

负责人及电话

王剑峰13594480678

主管部门

忠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330万元

330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负责城市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负责城市街道路灯的安装、造型和路灯的更换、修理,负责城市临街建筑物上的彩灯、轮廓灯、霓虹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路灯完好率、亮灯率达标。

完成城市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完成城市街道路灯6415盏路灯的改装、造型、维修更换。完成城市临街建筑物上的夜景灯饰的监督管理工作。路灯完好率及亮灯率达98%以上。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与否

末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是否核心指标(填是或否)  

路灯亮灯率

98%

98%



照明设施完好率

96%

98%



亮灯天数

365

365



提供就业岗位

12

12



群众满意度

96%

98%



说明

路灯日常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城市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完成城市街道路灯6415盏路灯的改装、造型、维修更换,完成城市临街建筑物上的夜景灯饰的监督管理工作,路灯完好率及亮灯率达98%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执行数为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路灯亮灯率年度指标98%,全年完成值98%;照明设施完好率年度指标96%,全年完成值98%;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提供就业岗位年度指标12个,全年完成值12个;三是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8%。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海燕  联系电话:023-54249302

附件:重庆市忠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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