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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MB12281970/2021-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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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城市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镇绿化和市政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 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园林绿化、公园和古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3. 承担环境管理方面城市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4. 承担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5. 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6. 承担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7. 承担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8. 承担县城市规划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9. 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方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忠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室、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第四大队、第五大队。核定事业编制3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98.28万元,支出总计598.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1,100.66万元、 下降64.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决算数1698.94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局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598.28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后人员分流重新组成新的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9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66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 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决算数1698.94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局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598.28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后人员分流重新组成新的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2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9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66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决算数1698.94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局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598.28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后人员分流重新组成新的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其中:基本支出 598.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要求实行了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8.2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00.66万 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决算数1698.94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局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598.28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后人员分流重新组成新的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66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决算数1698.94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局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598.28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后人员分流重新组成新的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7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有2位人员调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66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决算数1698.94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局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598.28万元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后人员分流重新组成新的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3.17万 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有2位人员调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要求实行了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对本单位职工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96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 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年中有2位人员调出。

(3)卫生健康支出16.78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职工基本、大额医疗保险缴费,保障医疗卫生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503.36万元,占8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有2位人员调入。

(5)住房保障支出23.68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住房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39万 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决算数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局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属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后人员分流重新组成新的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属于2019年度新增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所以2019年决算数为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20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08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较上年增加32.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45.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1.2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本部门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0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7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0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公车出行的车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9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公车出行的车次。

公务接待费4.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涪陵区、丰都县等多个区县城管执法支队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2万元,增长59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整体划转到忠县城市管理局,属于新增纳入部门决算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80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08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较上年增加32.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45.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1.24万元。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产生会议费,2020年会议费用于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调研工作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的职教经费比例安排职工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定艳                   联系电话:023-54818110


附件: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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