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持续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系列活动的通知》(忠深创指挥部〔2020〕6号)《关于开展2021年“文明出行·周五劝导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忠文明〔202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局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我局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全局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参与,自觉当好文明宣传员、文明劝导员、文明监督员,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效。
忠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