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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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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重庆市市级部门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精神,忠县财政局于20205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小李村位于磨子乡土家族东北部,东靠忠县东溪镇华兴村,南连本乡白河村,西与竹林村交界,北边与东溪镇双新村八组接壤。耕地面积1035亩,林地面积3250亩,其中有优品柑橘园区面积2638亩,林地覆盖率达65%,有着天然氧吧之称。

柑橘产业是小李村支柱产业,因此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项目的修建有利于柑橘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是推动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助力于小李村美丽乡村建设,有利于全乡柑橘产品快速便捷销售。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项目新建1000平方米柑橘露天分拣场和一座两蹲位25平方米公共厕所,由磨子土家族乡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实施,建设地址为小李村2社,计划工期8个月,已于20204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属于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5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已累计支付7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主要包括:《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重庆市市级部门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项目相关资金下拨文件、财务资料;项目相关过程管理资料,台账明细,合同资料等。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扶贫效益、可持续影响。评价区间为2019年度。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忠县扶贫办、有关专家等充分讨论,拟定2019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10分),项目管理(30分),项目产出(30分),项目效益(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11个二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的建成,将会促进小李村、白河村等村的产业发展,提升当地农村形象,提高当地村民生活质量,对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起重要作用。项目的立项有其必要性,立项依据充分且可行,立项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规范执行由乡政府于201811月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1812月县民宗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绩效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基本能够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柑橘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是推动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助力于小李村美丽乡村建设,有利于全乡柑橘产品快速便捷销售。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计划到位资金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资金使用率:截止201912,项目预算资金70万元,累计支出资金56万元,资金使用率56/70=80.00%

(二)项目管理

1.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主要执行上级相关管理文件同时乡政府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工作进行了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出符合单位预算批复的用途。

财务监控有效性:乡政府对项目进行专项核算,项目收支清晰,并有专人负责。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扶贫资金,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及主管部门等单位的监督、检查,相应的监控机制基本完善财务监控基本有效。

但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扣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的质保期满后未发现质量问题后支付扣留质保金乡政府20204月第次支付工程尾款时,一次性向施工单位支付剩余所有尾款,未预留质量保证金,据了解20205月施工单位已向乡政府缴纳保证金3.5万元,占工程结算金额的5%。另外项目未按《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67号)第十三条规定支付进度款。

2.项目管理

组织管理:为确保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项目有序开展,磨子乡成立了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宣传统战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扶贫办、乡财政办、村书记、主任为义务监督员,乡政府、村委会均派有专人对项目全面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进行管理,推动项目工作的开展,保障工作正常进行。

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参照上级文件、办法执行,乡政府同时根据扶贫项目规定制定了相关章程和制度,管理制度基本合法、合规、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管理:项目遵照相关要求通过县发改委随机抽取承包商,相关手续基本完善。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一致;项目业主委派的现场代表定期到现场跟踪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经查看资料,项目施工合同内容基本齐全,工程立项、施工、验收、合同等档案资料齐全,并有专人管理,但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未扣取或及时收取质量保证金

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或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实施人员条件、质量要求等基本落实到位。但未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扣取或收取质量保证金

过程控制:乡政府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或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乡政府均派有专人负责组织施工,确保项目合法有效实施,对跟踪过程中发现的偏离预期目标的情况及时进行了干预,对跟踪过程中发现预期目标不准确的情况及时调整了内容

(三)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

项目内容包括:新建一个1000平方米柑橘露天分拣场和一座两蹲位25平方米公共厕所。项目20204月按批复内容完成并通过乡政府验收。

2.产出质量

项目分别于202048日、17日通过县、乡两级验收现场勘察项目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乡政府于201811月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1812月县民宗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即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但由于农民土地赔偿问题未解决等原因项目实际于201912月签订施工合同,20191219日开工20204月才通过验收合格扣除疫情影响2个月,项目前期权属工作调解进度缓慢导致项目延期2个月左右。

(四)项目效果

1.经济效益

促进经济发展: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解决当地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就业、务工,增加群众劳务收入,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同时,也有助于当地产业发展,带动周围村社柑橘产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贫困现状,建立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扶贫效益:该项目建成后,使全村1400余人受益,其中贫困人口51176人受益,促进了农副产品销售,稳定了原有土地流转,带动在家富余劳动力就近务工,增加收入。

2.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促进小李村、白河村等村的产业发展,提升了当地农村形象,提高了当地村民生活质量整个项目的实施,使得小李村1400余村民受益,特别是方便本村51户贫困户的农副产品销售,稳定原有土地流转,助推小李村旅游发展,带动在家富余劳动力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另外项目的建设将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可持续发展

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放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的建设有利于柑橘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是推动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助力于小李村美丽乡村建设,有利于全乡柑橘产品快速便捷销售,为社会经济发展铺下基石。

4.满意度

根据现场走访,群众对项目的建设非常满意和支持,但由于分拣场铺设的空心地砖,周边群众反映空心砖不便于晒粮食,平时放机器等东西也不如水泥地板方便、平稳,限制了场地的充分利用。但经对项目的了解,分拣厂是最开始设计使用的空心地砖,因为这一块占地属于设施农用地,由于土地规划调整,要在第三调中完成,因卫检执法相关要求,农用地不能铺设实心砖,因此设计为空心砖。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忠县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实施,促进了小李村、白河村等村的产业发展,提升了当地农村的形象,提高了当地村民生活质量,对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87.0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

五、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滞后

乡政府于201811月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1812月县民宗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即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但由于农民土地赔偿问题未解决等原因项目实际于201912月签订施工合同,20191219日开工20204月才通过验收合格扣除疫情影响2个月,项目前期权属工作调解进度缓慢导致项目延期2个月左右。

(二)工程保证金及款项支付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项目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扣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的质保期满后未发现质量问题后支付扣留质保金,乡政府在20204月第三次支付工程尾款时,一次性向施工单位支付剩余所有尾款,未预留质量保证金,据了解20205月施工单位已向乡政府缴纳保证金3.5万元,占工程结算金额的5%二是项目未按《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67号)第十三条规定支付进度款。

(三)项目前期未充分、深入调查群众实际需求

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项目新建1000平方米柑橘露天分拣场,但由于分拣场铺设的空心地砖,项目周边群众反映空心砖不便于晒粮食,平时放机器等东西也不如水泥地板方便、平稳,限制了场地的充分利用。

六、主要建议

(一)积极统筹协调、加强项目进度管控

一是建议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尽量选择前期手续、土地权属等手续完整的项目,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二是建议业主单位实施类似项目时加大项目前期统筹、协调力度,在前期申报立项或资金时,做好群众工作,避免因前期手续问题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情况发生,另外,对于发现延期严重的项目,开工后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赶工,减少工期延误,保证项目及时完工。

( ) 加强项目工程进度支付及各项保证金管理

一是项目实施前及时按照合同要求收取项目履约、欠薪保证金等,并及时扣取或收取工程质保金,减少项目管控风险;二是合理严格按照合同或文件规定支付进度款,减少项目管控风险,同时相关监督部门强化财务监督、风险监控等手段,出台相关惩罚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及后期运行维护管理

期初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预期目标时,充分、深入的了解群众实际需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政策,做出科学合理规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另外,为防止项目建设存在三分建七分管倒挂现象,防止后期管护不到位,可能导致后期场地破损,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情况建议乡政府、村委会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同时积极对村民进行引导和宣传,引导群众主动投入后期管护,提高项目效益。

2019年磨子乡小李村柑橘露天分拣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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