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8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19〕9号)和《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精神,重庆市忠县财政局于2020年4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重庆市忠县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重庆忠竹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竹坊公司”)公司于2019年11月与善广乡政府和杨鹤村委会协商合作通过土地合作方式发展笋竹产业种植基地5000亩,计划种植笋材两用楠竹37万株;杨鹤笋竹种植基地所涉农户628户1968 人(其中贫困户75户296个贫困人口),公司将与基地农户和贫困户建立较为紧密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计划在5年时间内将完善种植基地的全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笋竹种植基地管护,并计划通过加强笋竹产业链建设实现竹笋产品商品化、竹材原料加工规模化以及开发建设竹炭、竹纤维加工厂。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由重庆忠竹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40.3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69.8693万元、单位自筹70.5107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24日分别完成乡、县级验收,验收内容与重庆忠竹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致,具体内容包括:购置35cm高2年丛生楠竹苗7.4万窝;除草除杂6000个工;挖穴栽植施肥3500个工;撒可富有机复合肥(N:P:K=20:12:14)14.8吨。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19〕100号)文件,县财政局2019年12月15日下达善广乡杨鹤村财政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资金69.8693万元,均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善广乡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20日支付企业56万元,2020年5月11日支付企业13.8693万元。按照《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 年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办〔2019〕20号)文件,实行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按5:1:4比例一次性配股,即经营主体占股50%、村集体占股10%、贫困户占股40%。即财政资金69.8693万元,其中直接补贴经营主体34.9万元、贫困户入股资金28.0693万元、村集体入股资金6.9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主要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8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19〕9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项目相关资金下拨文件、财务资料;项目相关过程管理资料,台账明细,合同资料等。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本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充分讨论,拟定重庆市忠县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及项目资金(15分),项目管理阶段的财务管理及项目管控(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项目产出数量、项目产出时效、项目产出质量(25分),项目效益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满意度(4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11个二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立项规范性:笋竹产业是忠县的第二大支柱产业,目前全县笋竹种植面积达8万多亩。随着笋竹产业的发展,忠县已建成大型的笋竹基地,笋竹市场力将会被进一步激发。且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具有近十年的笋竹种植经验,在金鸡镇发展的笋竹种植基地面积达1万余亩,已有近8000亩竹木生长成林,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覆盖善广乡杨鹤村土地合作农户,将同时带动56个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并带动杨鹤村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建成后可以带动善广乡片区6800多农户持续增收和帮助善广乡杨鹤村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实现人均增收1500元目标,有实施的必要性。项目按《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第三批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19〕20号)文件进行申报并经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立项程序规范。
绩效目标合理性: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19〕20号),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计划总投资140.3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69.8693万元、单位自筹70.5107万元。2019年财政实际到位资金69.8693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为100%。
资金使用率: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总投资141.314万元,项目计划总投资140.38万元,累计支出资金141.314万元,资金使用率141.314/140.38=100.67%。
(二)项目管理
1.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基本按照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但项目支出不符合《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文件“按照要求实行审计结算,执行经营主体自验、乡镇街道初验,县级验收合格一次性报账支付制度”,项目于2020年4月10日、24日分别通过了镇政府及县扶贫办的验收,但善广乡人民政府第一次于2019年12月20日支付忠竹坊公司56万元。
财务监控有效性:镇政府对项目进行了财务核算,项目收支基本清晰,并有专人负责。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扶贫资金,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及主管部门等单位的监督、检查,镇政府一级财务监控基本有效。
但忠竹坊公司未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也无项目资产收支明细账,项目收支不清晰,不符合《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规定,镇政府相关监管工作有待完善。
2.项目管理
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了专人对项目全面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进行管理,推动项目工作的开展,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制度建设情况:项目主要管理制度为《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股权计算方法及其分红要求、权利义务、奖惩措施、股权资产清算办法、试点项目监管责任、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文件内容基本齐全。
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实行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按4:2:4比例一次性配股,即经营主体占股40%、村集体占股20%、贫困户占股40%,忠竹坊公司实际配股按实行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按5:1:4比例一次性配股,即经营主体占股50%、村集体占股10%、贫困户占股40%。导致实际配股比例与申报指南存在差异。
由于忠竹坊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8日,法人在签订合同时采用原与楠竹苗供应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议定的合同文稿,导致楠竹苗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公司注册时间,据调查系实施单位合同审查不到位导致的笔误。
公告公示情况:根据项目档案资料结合现场调查,项目从立项申报、项目资金安排到最终完工绩效阶段,进行了公示或召开了相关村民代表会议且宣传效果好,公示或会议照片、记录资料保留齐全。
过程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派有专人进行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另外,镇政府及村委会对关键环节进行了跟踪监控,并在《在建项目检查记录表》中记录了检查内容。
(三)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根据忠县善广乡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项目计划种植35cm高2年丛生楠竹1000亩,并进行相应的管护工作。经过现场走访,实施地已完成1000亩的楠竹种植且农户定期进行管护工作。
分红兑现完成率:项目计划2019至2020年村集体保底分红0.414万元/年;贫困人口56人2019至2020年保底分红300元/年˙人。2019年已实际完成集体保底分红0.414万元,贫困户56人每人已收到保底分红300元,其中,善广乡杨鹤村8户10人0.3万元,三汇镇、石黄镇、新立镇、双桂镇、马灌镇、官坝镇贫困户28户46人1.38万元。
2.产出质量
质量合格率:根据县级验收意见,项目已完成2年丛生楠竹苗7.4万窝以上,苗子长式良好有少量死苗现象,已通知项目实施单位于2020年4月30 日全部补齐。另外结合现场勘察,仍然存在少量死苗现象。
3.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率:项目计划2020年2月前完成购进楠竹苗、基地除草除杂、挖穴、栽植等工作,完成初期管护和项目建设任务,实际于2020年4月10日完成乡级验收,2020年4月24日完成县级验收。
分红兑现完成率:项目计划2019至2020年村集体保底分红0.414万元/年;贫困人口56人2019至2020年保底分红300元/年˙人。2019年已实际完成集体保底分红0.414万元,贫困户56人每人已收到保底分红300元。其中,善广乡杨鹤村8户10人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保底分红打款,三汇镇、石黄镇、新立镇、双桂镇、马灌镇、官坝镇贫困户28户46人于2020年1月2日收到保底分工打款。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实施单位效益增长情况:笋竹营养价值高、市场消费潜力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特别青睐高品质、高营养、绿色笋竹产品。项目覆盖善广乡杨鹤村土地合作农户,项目的实施,将同时带动杨鹤村村集体和片区6800多农户经济持续增收,56个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实现人均增收1500元目标。此外,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行发展,帮助企业每年实现预期销售收入和利润目标。但因截止到报告日,栽植时间较短,苗木没有成型,企业暂未产生经济收益。
2.社会效益
贫困人口减少:善广乡杨鹤村新造1000亩楠竹种植基地,涉农户628户1968人(其中贫困户75户296个贫困人口),项目实施后,将带动56个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实现人均增收1500元目标。但因截止到报告日,本项目属于投产初期,项目效益除分红外未能体现,贫困人口减少效益发挥存在不确定性。
贫困户增收、就业增加率:善广乡杨鹤村楠竹种植基地新造过程中,前期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100余人进行栽植、除草除杂、挖穴、施肥等工作,2019年为周边群众增加劳务收入34万元。楠竹成林后居民以不低于市场价格定向出售给忠竹坊忠竹坊公司获得销售收入。贫困户增收的方式及标准主要为:前期楠竹苗栽植收入(60元/天)、楠竹销售收入(200元/天)以及贫困户保底分红(300元/人·年)。
3.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项目的实施模式,让经营主体、村集体和贫困户共享改革红利,鼓励支持试点项目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股分红,对失能弱能和未脱贫建卡贫困户实行差异化分红,同时壮大集体经济收入,拓展贫困户收入渠道,促进当地农户(含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增收。随着种植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笋竹产业链的建设逐渐实现笋竹笋产品商品化、竹材原料加工规模化以及开发建设竹炭、竹纤维加工厂的出现,忠县笋竹的市场竞争力将大大提高,对忠县的发展产生可持续影响。
4.满意度
通过对当地村民的访问,当地群众对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的实施表示基本满意。反映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劳务收入和促进了当地农户就业,另外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申请程序及政府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示满意。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的实施让经营主体、村集体和贫困户共享了改革红利,对忠县的笋竹资源开发和当地经济开发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就业岗位,帮助善广乡杨鹤村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85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五、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项目未严格按按制度执行
一是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实行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按4:2:4比例一次性配股,即经营主体占股40%、村集体占股20%、贫困户占股40%。但忠竹坊公司实际配股按实行经营主体、村集体、贫困户按5:1:4比例一次性配股,即经营主体占股50%、村集体占股10%、贫困户占股40%,项目未严格按制度进行配股。二是忠竹坊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8日,法人在签订合同时采用原与楠竹苗供应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议定的合同文稿,导致楠竹苗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公司注册时间,据调查系实施单位合同审查不到位导致的笔误。
(二)财务管控有待加强
一是本项目应建立项目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但实施单位为私营企业,未对项目按专账进行核算,不利于对资金用途的管控。二是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但项目支出节点不符合《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文件“按照要求实行审计结算,执行经营主体自验、乡镇街道初验,县级验收合格一次性报账支付制度”,项目于2020年4月10日、24日分别通过了镇政府及县扶贫办的验收,但善广乡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20日第一次支付忠竹坊公司56万元。
(三)项目后期管护不规范
根据县级验收意见,项目于2020年4月24日进行县级验收时发现少量死苗现象,已通知项目实施单位于2020年4月30 日全部补齐。但在进行现场走访时,仍然存在少量死苗现象。
(四)项目效益未完全体现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于2020年4月10日完成乡镇验收,2020年4月24日完成县级验收。项目的实施初期带动了周边群众增收,也增加了就业岗位,但项目仍属于建设初期,项目产业带动的效益,贫困人口减少效益及企业增收效益还未能全面展现。
六、主要建议
(一)加强对项目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忠县扶贫办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降低财务风险及管控风险。一是忠县扶贫办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时,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进行批复,确保项目申报真实可靠。二是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核。
(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控
一是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的规定对账务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二是镇政府对忠竹坊公司财务核算情况进行有效管控及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及时检查督促和监管指导忠竹坊公司规范财务管理。
(三)加强项目的后期管护
乡镇政府联合当地居民,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楠竹苗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死苗并通知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补栽。避免因后期管护不及时出现大量死苗且无人管理造成损失。
(四)加强项目过程管控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有效管控及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持续关注楠竹的生长及基地的发展状况,发挥扶贫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
2019年善广乡杨鹤村忠竹坊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附表.xls
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