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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新立镇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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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203号)和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1913)文件精神,忠县财政局于20204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新立镇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把建设生态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法律制度和战略布局做出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建设生态文明和林业改革发展重大战略思想、明确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确立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全面提升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党的十九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进一步建设国家储备林、统筹山水林田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6提交了《关于忠县林业保障性苗圃实施方案的请示》,同月忠县林业局批复同意《忠县林业保障性苗圃实施方案》,同意保障性苗圃1个,规模401开发任务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忠县林业局、忠县财政局、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林业扶贫整合资金建设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忠林发〔201920),本次绩效评价的忠县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内容为:新建智慧大棚,新建简易大棚、室外附属设施等。建设期限:20193月至20203月,项目总投资363.14万元,其中:国土绿化提升市级补助资金250.00万元,自筹资金113.14万元。截至201912月,本项目国土绿化提升市级补助资金250.00万元已全部到位,项目于20191217日进行初步验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57号);

5.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203);

6. 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1913);  

7.与项目相关的报表、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8.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忠县林业局、有关专家等充分讨论,拟定忠县2019年新立镇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20分),项目管理阶段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30分),项目效果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新立镇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新立镇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20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该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6提交《关于忠县林业保障性苗圃实施方案的请示》,同月忠县林业局批复同意《忠县林业保障性苗圃实施方案》,同意保障性苗圃1个,规模401开发任务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为种植苗木提供保障,可有效保障重点林业工程的实施。

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林业局、忠县财政局、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林业扶贫整合资金建设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忠林发〔201920号),忠县公益性苗圃建设计划资金2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到位及时率:截至20191231日,计划到位资金2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管理

1.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对项目制订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实施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项目合同书、初验资料等基本齐全,但项目工程档案资料未及时归档管理。

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单位指派建设部全面负责,专人对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完工后已进行初步验收,但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

2.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了解,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出基本符合项目资金批复的用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单位预算批复的用途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专项核算,项目收支清晰,并有专人负责。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财务监控基本有效。

(三)项目产出

1.实际完成率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智慧大棚1个、新建简易大棚4个,室外路灯电气工程1项,室外喷灌工程1项,道路绿化面积535平方米,新建蓄水池1口,新建车行道路2077米,土地平整47亩。截至20191217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进行初步验收,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

2.完成及时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20193-10月,10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本项目实际开工时间201963日,实际工期为197天,于20191217日进行初步验收,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

3.质量达标率:根据初步验收资料及现场勘察,本项目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4.成本节约率:项目计划投入250.00万元,实际支出250.00万元,成本节约率为0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项目经济效益体现在苗圃建成后,能保障后期的苗木种植,生态观光旅游等项目产生经济效益,能有效促进忠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增长。项目实施可以解决附近农民50人常年在苗圃工作,另外季节性用工200人,当地务工百姓每年将增收8000元以上。

2.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忠县双桂镇林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林业与休闲观光旅游的融合,对带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近1万人流动量,直接带动当地老百姓增收,同时带动当地农家乐快速发展,带动项目区及周边经济的发展。

3.生态效益:项目基础设施的完善,可改善工程区生态格局,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提升生态环境的整体效益。

4.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忠县双桂镇林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林业与休闲观光旅游的融合,对带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使林业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得到明确的体现,为建设集体休闲观光旅游、科学研究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提供条件,具有重大的社会与经济双重效益,项目的建成有明显的社会影响力,同时能够为忠县林业科学发展发挥关键作用,推动传统林业功能拓展。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现场走访,群众对项目的建设基本满意和支持。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19年新立镇公益性苗圃建设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90.0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管控不到位以及档案资料未及时归档

本项目存在部分合同封面签订时间与合同尾页签订时间不一致,如施工图设计服务合同,由于在合同签订不严谨,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增加管控风险。截至20191217日,本项目已初步验收,但工程资料未及时归档管理。

(二)支出单据不合规

本项目列支的部分油费发票付款单位为车牌号“渝F3L***”,应为项目建设单位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主要建议

(一)加强合同的签订程序及合同审核流程,规范档案管理

业主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及合同审核流程,加强对合同的审核,降低财务风险及管控风险。同时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及时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 ) 对支出单据不合规的问题,建议业主在支付各项费用时应严格审核,对手续不齐全、发票不合规、依据不充分的应不予支付。

2019新立镇公益年性苗圃建设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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