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重庆市忠县财政局于2020年4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重庆市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酒的生产受到一定限制,在实施高粱种植基地的过程中,大部分农户还固守成规,不愿意成片种植,导致企业基地管理有困难;目前国家政策调控三公消费,白酒行业销售非常严峻,白酒消费已经由高端转向中低端市场及假冒将军坊高粱酒等问题导致酒产业发展受限。但白酒品牌有一定的文化卖点,特别与忠县独具特色的柑橘文化、巴文化、忠文化、移民文化、半城文化等川东特色文化相结合,可供挖掘的潜力将会很大。本项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酒生产车间、制酒车间发酵池改造;新建泡粮水排放处理池;购买水处理机器设备和不锈钢酒罐及仓库基础建设。项目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运营模式。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农民实现增收,推动贫困户实现脱贫,大大增加农民的年收入。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由忠县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实施,于2019年7月开工,2019年11月4日,11月5日完成镇、县级验收,计划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致。本项目于2019年下达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资金,项目预计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75万元,单位自筹76.25万元,镇政府已累计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73.75万元。
表1 项目实施内容明细表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内容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备注 |
财政扶贫资金 |
水处理机器设备 |
1 |
2 |
73.75 |
未进行结算。于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5日完成镇、县级验收 |
不锈钢酒罐5吨 |
2 |
1.6 | |||
不锈钢酒罐10吨 |
11 |
13 | |||
不锈钢酒罐20吨 |
5 |
10 | |||
不锈钢酒30吨 |
6 |
18 | |||
不锈钢酒罐68吨 |
3 |
20.4 | |||
土坛 |
100 |
6 | |||
制酒车间发酵池改造 |
1 |
5 | |||
小计 |
76 |
73.75 | |||
自筹 |
改造锅炉设备 |
32 |
73.75 | ||
泡粮水排放处理池 |
8 | ||||
仓库基础建设 |
34 | ||||
小计 |
74 | ||||
合计 |
150 |
147.5 |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主要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项目相关资金下拨文件、财务资料;项目相关过程管理资料,台账明细,合同资料等。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本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满意度。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充分讨论,拟定重庆市忠县2019年石宝镇金山村茶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及资金落实(15分),项目管理阶段的财务管理及项目管理(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25分),项目效果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及满意度(4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11个二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立项规范性:公司所在地忠县乌杨街道,气候具有温热凉寒,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较足,无霜期长的特点。土壤有水稻土,紫色土,冲积土三种土类,以紫色土为主,非常适合白酒生产原材料高粱的种植,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项目采用“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将带动2000人,其中贫困户79户贫困人口295人从事基地高粱种植等工作,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带动农民增收;同时优化生态环境,减少工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进一步提升白酒品质。本项目有其必要性,立项依据充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19〕8号),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73.75万元、单位自筹76.25万元。2019年财政实际到位资金73.75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为100%。
资金使用率: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总投资147.5万元,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累计支出资金147.5万元,资金使用率147.5/150=98%。
(二)项目管理
1.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基本按照了《忠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但项目支出不符合《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文件“按照要求实行审计结算,执行经营主体自验、乡镇街道初验,县级验收合格一次性报账支付制度”,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分3次报账。
财务监控有效性:镇政府对项目进行了财务核算,项目收支基本清晰,并有专人负责。但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未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项目收支不清晰,不符合《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
制度制定:项目主要管理制度为《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股权计算方法及其分红要求、权利义务、奖惩措施、股权资产清算办法、试点项目监管责任、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文件内容基本齐全。
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基本按照《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相关内容进行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
公告公示情况:根据项目档案资料结合现场调查,项目从立项申报、项目资金安排到最终完工绩效阶段,进行了公示或召开了相关村民代表会议且宣传效果好,公示或会议照片、记录资料保留齐全。
过程控制: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派有专人进行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另外,镇政府及村委会对关键环节进行了跟踪监控,并在《项目检查记录表》中记录了检查内容等信息。
(三)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经过现场走访,项目已完成技改工作,正在投入使用,实际完成率100%。
分红兑现完成率:经现场走访调查贫困户,均反映企业已按标准进行分红,200元每人。根据《2019年忠县财政扶贫资金股权花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分红贫困户295人5.9万元,村集体1.18万元,合计7.08万元。截止2019年12月底,78户贫困户291人分红共计5.82万元,自然死亡4人,则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19〕8号):村集体每年固定分红不低于其股权的8%,应转入村集体4*1000*8%=320元。进行动态调整后应分红金额合计7.032万元。目前死亡4人应转入村集体部分尚未转入。村集体已分红1.18万元,已发放合计7万元。分红兑现完成率7/7.032=99.54%。
2.产出质量
质量合格率:一次性验收通过率达到100%,另外结合现场勘察,无明显质量缺陷。
3.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率:项目于2019年11月4日、11月5日通过技改,完成镇、县级验收。
分红兑现及时率:经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走访调查,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底按时按标准完成分红,涵盖建档立卡贫困户78户贫困人口291人,分红兑现及时率100%。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实施单位效益增长率:通过技改,提升了酒的发酵品质,时间短、产量高。同样的工资,以前工人需要务工8-9小时,现在只需要4-5个小时,大大提升了企业的运作效率。
2.社会效益
贫困人口减少:项目的实施,带动了乌杨街道集村贫困户就近务工,贫困人口有所减少,2019年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5人。
贫困户增收:项目的实施,对忠县的酒资源开发和当地经济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乌杨街道太集、杨峰等村建立本地高粱种植基地,力争每年在太集片区种植红粮1000亩,农民就近务工,实现增收。贫困户增收的方式及标准主要为:给农民发放种子,让农民种植,丰收后的高粱按照高于市场价向农民收购,务工收入保底价120元一天,及贫困户分红200元每人每年。
就业增加率:带动太集村农户就近务工,实现脱贫,收益人数达2000余人。
3.可持续发展
产业带动: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改革项目通过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措施进一步加快了酒的发酵,提升效率,带动忠县酒业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签订强制收购协议,协议规定全额收取农民种植的高粱,而种植的高粱品质有好有坏,进而影响酒的品质,容易与农民产生矛盾;且当市场价高于收购价时以市场价收购,导致企业产生不良情绪,并且存在其他酒业公司不愿意申请股权改革财政扶贫资金。
4.满意度
政策满意度:经过实地调查走访,受益群众对股权收益扶贫政策很满意,一是可以实现就近务工,增加劳务收入,二是可以享受企业定期分红,三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增收,股权改革扶贫政策大大的实现了农民增收。
申请程序及政府部门人员的工作满意度:项目实施业主对申请程序和政府部门人员的满意度较高,但也有个别经办人员反映存在多次接受检查的情况。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的实施让经营主体、村集体和贫困户共享了改革红利,对忠县的酒资源开发和当地经济开发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带动就业5人,帮助乌杨街道太集村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92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五、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财务管控有待加强
项目支出不符合《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文件“按照要求实行审计结算,执行经营主体自验、乡镇街道初验,县级验收合格一次性报账支付制度”,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分3次报账。另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未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项目收支不清晰,不符合《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等项目评审申报指南的通知》(忠扶组办〔2019〕12号)“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主要建议
(一)加强对资金使用与管控
一是镇政府对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财务核算情况进行有效管控及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及时检查督促和监管指导红泉液公司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做好贫困户人数统计,动态管理,及时分红。二是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的规定对账务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各项支出票据完整且符合逻辑。
(二)加强产业宣传及引导,提升产业带动效应
为了最大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应在树立龙头企业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强产业宣传及打造,引导周边农户有续跟进,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将整个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增加周边群众收益,稳固脱贫成果。
忠县2019年乌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xls
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