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忠扶组办〔2020〕4号)、《忠县医疗保障局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解决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资助参保资金的函》(忠医保函〔2020〕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资助参保资金(第一批)104.702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资金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补助。补助分两个标准:一是根据忠委办〔2019〕113号精神,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参加一档缴费标准100%进行资助,即250元/人.年。二是根据忠扶组纪〔2018〕3号精神,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参加一档缴费标准10%进行资助,即25元/人.年。
请各乡镇(街道)收到本文件后,按照县医保局补助名单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到位,并按要求做好专账明细核算,严禁私自侵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决算列支功能类科目“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经济分类科目“救济费(30306)”。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资助参保资金拨付表.xls
忠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