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财政局>公告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财政局>公告公示

忠 县 财 政 局 关于全面清理核销纸质财政票据的通知

日期:2023-02-07
字号: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社会团体: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清理核销纸质财政票据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16号)精神,为确保已废止纸质财政票据的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县财政部门领用纸质财政票据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票单位)。

二、全面清理

各用票单位应在2023215日前,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作废部分财政票据的通知》(忠财综〔202234号)精神,本单位截2023131日《重庆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库存结余表记录的所有纸质财政票据进行全面清理。

三、票据申退

各用票单位应在2023216日前,在《重庆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完成票据申退提交工作,打印纸质《票据申退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经办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随同纸质财政票据送县非税收入征收中心票据科审验。

四、票据核销

各用票单位在完成纸质财政票据申退审验后,及时办理票据核销工作

五、相关要求

请各用票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纸质票据清理核销工作,切实按照县财政部门安排的时间结点办结纸质票据清理、申退及核销工作。逾期未办结的单位将暂停使用《重庆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纸质财政票据申退审验核销时间安排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纸质财政票据申退审验核销时间安排表

3.中小学校纸质财政票据申退审验核销时间安排表

4.社会团体纸质财政票据申退审验核销时间安排表

                              

忠县财政局

                         202327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