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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62C/2020-00078
[ 发文字号 ]
忠财文〔2019〕12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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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依法治县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财政法治工作,统筹部署我局财政法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工作考核目标任务,积极探索财政法治建设新模式、新方式,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2019度我局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财政法治工作顺利推进

201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法治的相关精神,我局把财政法治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宣传提高到全局年度重要目标任务高度来抓。我局成立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综合科具体实施与开展各项工作的动态工作链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的动态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我局年度财政法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营造法制氛围,注重财政法制宣传

1.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局在总结2018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目标,实现普法机制更加健全、普法责任更加明确、普法形式更加多样、普法保障更加有力、普法效果更加明显,切实增强我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理念。

队伍建设方面

我局在继续实施年度普法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壮大普法队伍,将各科室负责人确定为科室普法第一人,明确由科长带头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的职责,进一步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深入到各科室,让每名干部职工都能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学习中来。

法治宣传方面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抓住三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重点围绕与财政工作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实效。3月,我局通过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举办图片展览和播放法治录像等方式,全面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时利用《忠州日报》和宣传展板等多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确保普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实效。二是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会议精神纳入局机关日常集中学习。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情况,我局进行全覆盖式学习。首先第一时间召开职工大会,原汁原味传达会议精神,其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情况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最后我们还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在会上进行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根据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局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委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将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向家庭成员进行宣传,做到全局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达100%。同时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和领会会议相关内容的含义,了解、熟悉和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并积极检举揭发和提供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与线索。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使全局干部职工对会议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2019年,我局2名县管领导干部参加了现场抽考、其余干部职工也参加了网络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2.加强财政监管,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一是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第六条之规定,由我局监督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从机关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检查组,于20198月开始对相关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补贴专项清理工作和三公经费支出开展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我局选取了县商委、县司法局、县果业发展中心、汝溪小学校、县疾控中心、县职教中心、白公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县总工会、新生中学校、新生街道卫生院等10个单位,报局领导审查批准后作为抽查对象。822-829日,我局抽调4名同志组成2个检查组对县商委、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疾控中心等10个单位2018年以来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津补贴、奖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10个单位来看,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呈下降趋势,7个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违规发放福利补贴情况,依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依法对相关单位的财务违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并责令其改正。该项工作的开展在加强财务监督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听证制度,推进听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工作分工和相关科室的实际情况,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主持研究、部署、督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文书示范样本的统一,形成内容明确、程序规范、指标细化、奖罚分明的财政听证制度运行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听证的流程。

3.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全县法制工作开展。

根据中共忠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忠委法〔20192号),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走进社区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院坝会等方式宣传财经法规,打击防范非法集资方面的法律政策;坚决贯彻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由局长领头在党支部主题活动中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认真落实工作要点中的涉及主要事项及分工,积极配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和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并大力支持县司法局推进“数字法制”建设,安排拨付70万元用于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域的应用。

二、存在的问题

财政法治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如场地、办公设施、办公设备、人员配备还不到位,不利于财政法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财政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等。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确定的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深入调研的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所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县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推进法治制度建设,强化行政决策监督。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探索完善、不断细化征求意见和评估听证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同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是对适用期或制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二)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建设法治国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提升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要从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做好行政执法文书审核工作,规范信访、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队伍。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换发证工作。

(三)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树立阳光财政形象。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广度,继续组织开展“财政宣传月”、“12.4”法制宣传、“六五”普法、法制考试等专题活动。二是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主动性。

(四)妥善处理行政纠纷、争议。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质量,依法妥善化解矛盾争议。

(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制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组织财政干部法制业务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不断提升素质,主动适应法治建设要求,加强执法管理,巩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力。

                                                                            忠县财政局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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