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就业人才中心:
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忠扶组办〔2021〕12号)文件,现将2021年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创建补助资金18万元下达你单位。
本次下达的资金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扶贫车间创建补助。请认真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和目标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并严格按照《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创建工作的通知》(忠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专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决算列支出功能类科目“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经济科目。
忠县财政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