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0〕128号)、《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忠扶组办〔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扶贫项目管理费74.32万元(中央资金52.68万元、市级资金21.64万元)下达你办。
本次下达的资金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请严格按照《忠县财政局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忠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忠县林业局关于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核算管理的通知》(忠财农〔2017〕79号)文件规定列支,并按要求做好专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决算列支出功能类科目“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经济科目。
忠县财政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