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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62C/2021-003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2-15

忠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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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财文〔202118号                                                              签发人:成鸿羽

关于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重庆市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019)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2020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知》(渝财综〔202070号)精神,我县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人员组成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我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含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未新建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公共租赁补34,城镇老旧小区计划改造3610

  1. 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我县从2008年开始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截至2020年底,我县实有保障性住房4799套,建筑面积27.42万㎡。一是实际建设保障性住房4754套,建筑面积27.10万㎡(其中:配套的商服用房1.45万㎡、车库2.80万㎡、幼儿园0.18万㎡,社区用房0.0498万㎡),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二是购买移民安置房45套、建筑面积0.2974万㎡作为廉租住房,于200810月分配入住。较市级下达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4185套超额完成。截至20201231日,4799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分配。

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0年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2,830.00万元(含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85.00万元),本级财政2020年未安排资金,2018-2019年度廉租住房市级补助资金2,259.59万元。我2020年实际预算安排4,120.00万元(含市财政局2019年下达的专项资金1,290.00万元)。我局2020年共拨付专项资金348.98万元,系201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2019年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资金1,290.00万元及本年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资金2,830.00万元尚未拨付。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通知》(财建物业〔202028),

我县2020年共申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面积33.36万平方米,涉及户数3610户,涉及楼栋162栋,涉及小区4个,截至20201231日,2020年申报的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动工,预计20211231日全面完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已完工的小区3个,系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安排的忠州街道东坡小区、十字街小区、园艺小区,实际改造面积12.10万平方米,涉及户数567户,涉及楼栋32栋;已动工未完工的小区2个,系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安排的白公街道澜凯小区、居纪小区,已动工的涉及建筑面积2.434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023户,涉及楼栋44栋。

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2,058.00万元,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市级补助资金1,127.00万元(2019年已预算安排,资金未拨付),我局2020年实际预算安排4,170.00万元。截止报告日,忠县财政局共拨付专项资金420.00万元,均系2020年度拨付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委托方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1.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01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 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

5.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

6.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知》(渝财综〔202070号);

7. 与项目相关的报表、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8. 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该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区间为2020度。

(四)评价方式方法

评价方式分为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本项目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到项目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在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

绩效评价方法有:成本效益分析法、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 查证法:通过书面及口头,核查项目资料是否真实、合理,从而对项目做出初步的判断和评价。

2.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 座谈法:了解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绩效以及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座谈。

5.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照渝财综〔202070号附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附2《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执行。整个指标体系分为资金管理(25分)、项目管理(10分)、产出效益(60分)及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4个一级指标,附件1设置了9个二级指标、附件2设置了11个二级指标。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附件1《忠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和附2《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9个和11二级指标逐一分析。

(一)资金管理

1. 资金筹集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所需资金一是上级财政拨入,市财政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下达预算通知书,我局根据上级资金下达情况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资金文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向我局申请资金。二是我局从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提取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资金。2020年度县财政国有土地出让无净收益,未安排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 资金分配及拨付

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专项资金共计4,888.00万元(其中: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2,830.00 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58.00 万元),本年本级财政未安排资金。2020年项目实际可供分配资金共计10,386.59万元(其中: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2,830.00 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58.00 万元、2018-2019年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市级补助资金2,259.59万元、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及补助资金3,239.00万元)。2020年度我局共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68.98万元(其中: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拨付348.98万元,系2018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市级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拨付420.00万元,系2019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2020年我局向项目实施单位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预算共计8,290.00万元(2019年廉租住房市级补助资金521.00万元和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廉租住房建设预算资金769.00万元),已拨付200.00万元,尚有8,090.00万元未拨付,详见下表表1:

1 忠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

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明细表

序号

文号

预算收入

预算安排

未拨付

预算单

备注

廉租房及公租房

4,120.00

4,120.00

4,120.00



1

本年资金

2,830.00

2,830.00

2,830.00



渝财综〔202025

忠财综〔2020〕109

1,135.00

1,135.00

1,135.00

忠文化


渝财建〔2020174

忠财建〔2020〕59

1,685.00

1,685.00

1,685.00

通旺公司


渝财综〔201960

忠财综〔2020〕2

10.00

10.00

10.00

住保中心


2

以前年度资金

1,290.00

1,290.00

1,290.00



渝财综〔201948

忠财综〔2020〕4

769.00

769.00

769.00

忠文化


渝财综〔201967

忠财综〔2020〕3

521.00

521.00

521.00

住保中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4,170.00

4,170.00

3,970.00



1

本年资金

2,058.00

2,058.00

2,058.00



渝财建〔2020〕199

忠财建〔2020〕58

246.00

246.00

246.00

城乡建委


渝财建〔2019355

忠财建〔2020〕21

1,812.00

1,812.00

1,812.00

城乡建委


2

以前年度资金

2,112.00

2,112.00

1,912.00



渝财建〔2019327

忠财建〔2020〕23

2,112.00

2,112.00

1,912.00

城乡建委

已拨付200万元

合计

8,290.00

8,290.00

8,090.00



3.资金使用管理

我局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相关单位了解询问,未发现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管理

1.政策公开

我县通过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媒体,及时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相关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通过忠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对分配结果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如2020722日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我县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拟发放人员进行了公示。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完整上报绩效评价结果。

(三)产出效益

1.开工目标完成率

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我县从2008年开始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计划下达4185套。截至2020年底,我县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共建设保障性住房4754套,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县房地产管理所于2008年在忠州镇红星移民小区乐天路购买移民安置房45套,至此,我县实有保障性住房共计4799套。较市级下达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4185套超额完成。

2020年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忠县东环路至三小连接道路投资概算批复新建城市次干道438.856米,标准路幅宽20米、22米,双向4车道,实际新建城市次干道438.956米,标准路幅宽20米、22米,双向4车道。合同约定20203开工,20213月竣工,实际于20204月开工,截至20201231日,该项目路面铺设及标志标线未施工完成,预计20213月全面竣工。

2.租赁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县住保中心上报并经住建部确认的2020年度计划发放补贴户数为15户,经查,2020年一、二季度实际向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26户,三、四季度已公布发放补贴户数为32户,正在发放中。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通知》(财建物业〔202028),

我县2020年共申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面积33.36万平方米,涉及户数3610户,涉及楼栋162栋,涉及小区4个,截止报告日,2020年申报的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动工,预计20211231日全面完工。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已完工的小区3个,系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安排的忠州街道东坡小区、十字街小区、园艺小区,实际改造面积12.10万平方米,涉及户数567户,涉及楼栋32栋;已动工未完工的小区2个,系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安排的白公街道澜凯小区、居纪小区,涉及建筑面积2.434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023户,涉及楼栋44栋。

3.工程质量

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未新建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截至2020年我县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共建设保障性住房4754套,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均已通过建设、设计、勘察、监理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的验收,现场勘察未见较大质量问题,但经现场及电话问卷等回访,发现房屋存在厕所防水质量较差,挨厕所的墙面渗水脱落较严重,厕所水龙头和水箱质量功能较差,部分厕所顶部漏水,下水管道渗水等瑕疵。

2020年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忠县东环路至三小连接道路项目尚未完工,项目指派专人全面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施工过程中有监理跟踪,质量监督单位为忠县质量监督管理站。该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现场勘察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通过公开信息未收集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相关信息。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完工的小区共3个(忠州街道东坡小区、十字街小区、园艺小区),已动工未完工的小区2个(白公街道澜凯小区、居纪小区),项目均指派专人全面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公开信息未收集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相关信息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评价主要以实地访谈和电话调查为主。经统计,100%的老旧小区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表示满意。87%的公租房已保障对象对公租房项目的实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部分群众提出小区商业配套设施尚未投入使用及运行,小区其他配套设施如群众健身场所和设施不足,部分房屋个别地方存在下水管道渗水及墙面掉灰等瑕疵,希望可快改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表2:

2 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表

名称

序号

类型

权重/%

满意度/%

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1

改造工作满意度

50

100

2

改造工程质量满意度

30

100

3

居住环境改善满意度

10

100

4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满意度

10

100

综合满意度


100

公租房已保障对象满意度

1

安置工作满意度

50

95

2

工程质量满意度

30

80

3

配套设施或功能满意度

10

85

4

居住条件改善满意度

10

100

综合满意度


93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一)自评总体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我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最终绩效评价得分8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忠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最终绩效评价得分83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完善了当地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忠县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及生活质量,项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对稳定当地住房市场、管理通胀预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及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均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的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和目标调整情况

我局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知》(渝财综〔202070号)文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开展绩效评价,相关绩效目标系年初制定或下达,本年度无目标调整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障性住房前期建设及后续动态管理有待加强

经对我县高石坎(一)、(二)期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现场勘察及居民调查发现:

1. 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装修效果满意度不够小区外墙排水未建完排水沟,明排存在安全隐患;高石坎(一)、(二)期房屋存在厕所防水质量较差,挨厕所的墙面渗水脱落较严重,部分厕所顶部漏水,下水管道渗水等瑕疵;

2. 高石坎一期少数租户对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改装现象,同时也存在部分租户占用楼梯间等公共面积的情况;

3. 物业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物管单位应加强租户安全意识宣传,更应加强物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部分居民存在高空抛物现象,部分居民饲养宠物不按规定套绳、随地大小便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应加强租赁户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相关宣传。

各相关部门应对以上行为加强管理和治理。

(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0年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3,743.00万元,2020年县财政局均已安排到各预算单位,但因项目建设尚未完工,资金未拨付。

六、相关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保障性住房后续质量整改工作,加强廉租房、公租房及租赁补贴的事前审查及后续动态管理工作,着手开发建设相关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及水平;督促物管单位加强安全培训和服务质量培训,在小区公共场所和楼栋单元入口等处要加强高空抛物、饲养宠物等相关危害公共安全的知识宣传。

2. 建议及时将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拨付到相关预算单位。

附件:1.忠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2.忠县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3.2020年《公廉租房保障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表》

                                                                        忠县财政局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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