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57号)、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忠财预〔2020〕26号)文件精神,忠县财政局于2020年11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金200万元。产业覆盖中药材的生产、加工、销售。已发展成中药材良种繁育、种植、种苗集约化繁育、贸易于一体的综合体龙头企业。
公司是太极集团在忠县指定授权的唯一一家原材料供应基地,主要种植的中药材品种是白芷、紫苏、金荞麦、薄荷等中药材。公司拥有2个标准示范基地,野鹤镇中药材种植基地50余亩,汝溪镇南垭科研基地100亩。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已同6000户农户签订9000余亩种植收购合同,使种植户年均增收2000元,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公司拟用3至5年时间,以生态、绿色、休闲、品牌为经营方针,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的目标。
我县现有的中药材供应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需求,需要加大中药材种植规模;另老百姓发展特色产业致富的观念越来越强,在中药材种植规模上已经超出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有的基础设施配套储藏。为了创新公司增收,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及再三考虑考察定于溪沟村新建中药材干燥仓储项目已非常必要。公司依托政府脱贫攻坚项目政策的大力支持,采用“农业企业+村集体+农户(贫困户)股份管理模式运营,增加当地农民的就业途径,特别是贫困户家庭的经济收入;也能实现农民出户就能就业,家庭和事业两兼顾的愿望;同时也能增加所覆盖村的集体经济收入。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由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2020年9月18日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镇级验收,2020年9月20日忠县扶贫办进行了县级验收,验收结论均为合格。根据《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2020 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20〕1 号),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经批复的建设内容为:新建中药材存储库400㎡,高5m;管理用房500㎡,另加琉璃瓦顶;硬化通道200㎡,厚0.2 m;C25砼;钢架彩钢棚200㎡;烘干房80㎡;冻库房80㎡;挡墙32 m;围墙40 m;排水沟40 m;堡坎45 m(底0.6 m,面0.64m,均高1.3 m),堡坎上路45 m,宽0.9-1.2 m,厚0.2 m,C25砼;烘干机1台;厂门1个;监控1套;液压榨油机1套;冻库400m³;收割机1台。
本项目于2020年下达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资金,项目预计总投资251.3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25.50万元、企业自筹125.87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本项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25.50万元已全部到位。汝溪镇安全村贫困人口101人2020年的分红金额3.03万元以及汝溪镇安全村集体2020年保底分红0.75万元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户和安全村集体账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1.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 《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5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 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忠财预〔2020〕26号);
5.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19〕13号);
6.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本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相关专家充分讨论,拟定忠县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20分),项目管理阶段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30分),项目效果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19个三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本项目经《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20〕1号)批复同意实施。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在申报本项目时,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尊重群众意愿,在征得绝大多数人同意的前提下,再经过村支两委会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再上报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经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实施,立项程序规范。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为种植、储存中药材提供保障,可有效保障中药材的生产、加工、销售。
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本项目绩效目标为:2020年贫困人口101人每人保底分红不低于300元,村集体分红不低于0.75万元;2021年-2024年村集体占股63万元,每年固定分红3.78万元,若扶贫政策未调整,每年由村给关联贫困人口101人每人分红300元。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20〕24号),下达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25.50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实际到位财政扶贫资金补助125.5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为100%。
到位及时率:项目资金按投资金额和工程进度拨付,均及时到位,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管理
1.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查阅相关资料,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对本项目制订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经查阅相关资料,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制定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岗位职责》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按要求执行。但项目工程档案资料未及时归档管理。
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专人对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但未做检查记录,项目完工后已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2.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查阅相关资料,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合规性: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出基本符合项目资金批复的用途。
财务监控有效性:经查阅相关资料,财务核算不规范。如:只开具了部分正式发票,有部分支出单据为收款收据;购买材料无采购合同;支出均通过私人账户转账支付,未以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账户转账付款。
(三)项目产出
1.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中药材存储库400㎡,高5m;管理用房500㎡,另加琉璃瓦顶;硬化通道200㎡,厚0.2 m;C25砼;钢架彩钢棚200㎡;烘干房80㎡;冻库房80㎡;挡墙32 m;围墙40 m;排水沟40 m;堡坎45 m(底0.6 m,面0.64m,均高1.3 m),堡坎上路45 m,宽0.9-1.2 m,厚0.2 m,C25砼;烘干机1台;厂门1个;监控1套;液压榨油机1套;冻库400m³;收割机1台。2020年9月18日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级验收,2020年9月20日忠县扶贫办对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内容组织县级验收,其建设内容均已完成,实际完成率为100%。
2.完成及时率: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即2020年3月至6月,本项目实际开工时间2020年3月,实际竣工时间2020年9月,实际工期为6个月,超计划工期3个月,项目完成不及时。
3.质量达标率:2020年9月18日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级验收,2020年9月20日忠县扶贫办组织县级验收,验收结论均为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公司报表反映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870.00万元、利润65.00万元;2020年1-9月由于受疫情影响实现销售收入460.00万元、利润20.00万元,较2019年有所下降,但预期2021年-2025年销售收入和利润将逐年稳步增长。
2.社会效益:项目实行订单种植建立起“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解决群众就地就业,公司长期聘用附近贫困村民为基地整地、种植、除草、施肥、打药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足额发放村民工资。中药材投产后聘用附近村民进行采摘,晾晒及深加工作业。优先解决贫困人员务工,增加贫困户收入,帮助解决空巣老人及留守儿童问题。聘用附近村民50余人,其中涉及贫困户9户。优先安排贫困户务工,预计到2020年可让贫困户每人年均增收0.2万元。大幅度提高了贫困户经济收入,改善了贫困户的生活水平,为脱贫攻坚做出了贡献。
3.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更加注重农业和农村生态资源的保护,对调节当地的气候,涵养水分、防止水土流失,净化水体、清洁空气,增加氧负离子含量发挥重要作用。项目完成后,山更青,水更绿,良好的生态环境又反过来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生态效益逐渐显现。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村集体和贫困户每年都将会有固定分红。2021年-2024年村集体预期每年分红3.78万元,若扶贫政策未调整,每年由村给关联贫困人口101人每人分红300元,能够持续为贫困人口增收。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现场走访,群众对项目的建设基本满意和支持。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91.5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控有待加强
1.本项目只开具了部分支出发票,有部分支出单据为收款收据。采购钢材、沙、石子、水泥、购买烘干机均未签订采购合同。
2.本项目支出均通过私人账户转账支付,未通过忠县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转账付款。
(二)项目实施过程缺乏第三方监督管理
经查阅相关资料,由于项目实施单位属民营企业,项目实施均由实施单位自主管理,实施过程缺乏第三方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的相关档案资料留存及管理也不够规范,不利于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审核确认。
六、主要建议
(一)加强财务制度的管控
建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今后在支付各项费用时应严格审核,手续不齐全、不合规的应不予支付,支付款项要公私分明,并杜绝大额支出使用现金支付。
(二)加强项目过程管控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建议今后实施同类项目时,在实施过程中应有政府人员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管理,实施单位应注意建设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管理,项目完工后项目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并装订成册,以便查阅,避免资料的遗失。
附件:忠县2020年汝溪镇湘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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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市 二0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