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重通会所咨〔2021〕042号
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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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8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19〕9号)和《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精神,重庆市忠县财政局于2021年9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重庆市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为了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2019年1月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农长渔发〔2019〕1号),2019年9月25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印发《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19〕126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关键环节,明确任务,摸清底数,健全退捕渔民渔船台账,积极引导退捕渔民转产转业,要严格执法,有力有序推进长江禁捕工作。
长江干流流经忠县88公里,境内有捕捞渔船259艘,辅助渔船83艘,捕捞渔民468名;涉及忠州街道、白公街道、乌杨街道、新生街道、洋渡镇、任家镇、东溪镇、复兴镇、涂井乡、石宝镇10个乡镇、街道,涉及35个村、社区。按照农业农村部及市里的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59艘捕捞渔船、83艘捕捞辅助船和468名捕捞渔民全部退捕、上岸。
1、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由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农委”)组织实施,形成了《忠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同意后,于2020年6月28日由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忠府办发〔2020〕42号)印发实施。全县涉及退捕捕捞渔船259艘、捕捞辅助渔船83艘、退捕渔民468人,涉及忠州街道、白公街道、乌杨街道、新生街道、洋渡镇、任家镇、东溪镇、复兴镇、涂井乡、石宝镇10个乡镇、街道,涉及35个村、社区。其中,4艘捕捞渔船和4名退捕渔民在本项工作开展前已自主完成退捕转产,实际需要退捕转产的捕捞渔船255艘、捕捞辅助渔船83艘,退捕渔民464人。该项工作已于202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
2、项目资金计划及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市级及县财政预算资金共4925.00万元,其中中央、市级补助资金1025.00万元,县级资金 3900.00万元。根据《忠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退捕渔民渔船捕捞许可权收回补偿、渔船及渔具等专用生产设备报废补偿、渔民转产转业扶持和社会保障补助、提前退捕奖励四部分补偿,分四批对奖补资金进行拨付。2020年10月底,全县退捕渔民补偿资金4685.65万元(含提前退捕奖补27.4万)已全部拨付到位。具体支出情况如下表表1。
表1 长江禁捕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时间 |
退捕支出明细 |
退捕金额 |
1 |
2018年 |
2017年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偿 |
20.70 |
2 |
2018年 |
2018年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偿 |
6.70 |
3 |
2020年 |
第一批渔船退捕渔民转产奖补资金 |
311.50 |
4 |
第二批渔船退捕渔民转产奖补资金 |
1709.40 | |
5 |
第三批渔船退捕渔民转产奖补资金 |
2476.75 | |
6 |
第四批渔船退捕渔民转产奖补资金 |
160.60 | |
合计 |
4685.65 |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忠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忠财预〔2020〕7号);
3.《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
4《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19〕126号);
5.《忠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忠府办发〔2020〕42号);
6.项目相关过程管理资料,合同资料;
7.项目相关资金下拨文件、财务资料等。
重点评价本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现场走访、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4.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充分讨论,拟定重庆市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资金落实(10分),项目管理阶段的财务管理及项目管理(3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项目产出数量、项目产出时效、项目产出质量(30分),项目效益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满意度(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按照《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11个二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1.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县农委提供的《2020年长江流域禁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县农委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党委政府决策,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绩效目标通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来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效益指标中的生态效益未形成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产出指标中未设置质量指标。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县农委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于预算内财政资金,计划投入资金4925.00万元,安排到位资金共492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农委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实际使用4685.65万元,计划投入资金4925.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4685.65/4925.00=95.14%。
1.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县农委制定了《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查阅财务资料,未发现资金支出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也未发现资金存在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情况。但存在审核不严谨的情况:①2020-9-30凭证7#和凭证37#后附的退捕渔船注销公示表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科站负责人未签署审核意见;②2020-10-31凭证12#忠县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报送单分管领导未签字。
财务监控有效性:根据县农委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已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2.项目管理
组织管理:为确定项目建设有序开展,项目成立了忠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委主任、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协调忠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工作,切实加强了对退捕工作的统筹指导。项目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构成合理,运转有效,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及相关人员落实到位,推动了项目工作的开展,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管理制度健全性:根据《忠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忠府办发〔2020〕42号)和《关于印发忠县渔船及渔民退捕工作流程的通知》(忠农发〔2020〕175号),项目已制定相应的申报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执行有效性: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严格按照忠府办发〔2020〕42号和忠农发〔2020〕175号等文件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申请、审核资料齐全,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项目制度落实到位。但项目存在申请资料审核签字不规范的情况:①忠县渔船退捕渔船及船主第二轮信息核查表中部分人员未签字确认;②忠县第二批渔业船舶证书、渔业渔船证书注销公示表,审批人未签字确认。
档案管理: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对项目资料进行了归档整理,档案资料连续编号并装订,按照规定留档保存。但档案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①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退捕渔民档案卷内目录第11项为“忠县退捕渔民去向信息表”,但实际实施该项目过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了单独的退捕渔民实名制帮扶系统,退捕渔民就业去向信息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录入该系统,保存的档案里面没有忠县退捕渔民去向信息表,档案目录未根据实际情况更新;②档案备考表中检查人未签字确认。
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经过三次核查,项目质量基本可控。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递交申请,签订《忠县渔业船舶退捕协议书》,渔民上交船舶和相关证书,经乡镇政府公示相关人员名单和注销信息无异议后,县政府公示注销信息和退捕金额。均无误后,拨付退捕资金。
1.产出数量
退捕渔船完成率:县农委2020年全年计划完成259艘捕捞渔船退捕任务,实际完成259艘捕捞渔船、83艘辅助捕捞渔船退捕任务。退捕渔船完成率为100%。
渔民就业完成率:忠县468名退捕渔民中,有317人已就业(其中:在公益性岗位安置25人,企业吸纳112人,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147人,务农32人,其他行业1人),退出劳动力市场151人。实际退捕渔民就业数为317人,应就业退捕渔民数为317人,就业完成率为100%。
渔民上岸完成率:县农委2020年全年计划完成468名捕捞渔民上岸任务,实际468名捕捞渔民全部上岸。渔民上岸完成率为100%。
2.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对退捕渔民申报资料均经三级复核审批,及时剔除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通过查看项目申报资料,查看审核流程及现场走访,未发现2020年退捕渔民发放人员中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质量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
项目完成及时率:县农委的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在2020年底完成,实际在2020年10月底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为100%。
补助发放及时率:经查看明细账和业务回单,县农委在2020年11月30日已将4685.65万元全额拨付给退捕渔民,补贴发放及时率100%。
1.经济效益
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对退捕渔民进行补偿,增加了退捕渔民2020年度收入。但通过对退捕渔民的电话问卷调查,得知部分退捕渔民在家待业,无经济来源;部分就业渔民反映收入相较捕鱼时有所下降,对经济有间接影响。
2.生态效益
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对渔业资源恢复有促进作用。通过对退捕渔民的电话问卷调查和忠县长江流域的实地走访,忠县长江流域已无打捞渔船,部分退捕渔民反馈渔业资源恢复良好。
3.社会效益
可持续影响:长江禁捕政策是为了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资源的持续恢复。县农委执法队人员晚上不定时在长江巡逻防止非法捕捞,维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政策知晓度:忠县按乡镇分为9个渔民队,县农委相关人员到乡里开会宣传长江十年禁捕政策,通过对会议记录的检查和退捕渔民的电话问卷调查,退捕渔民对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政策的知晓度为100%。
4.满意度
通过对退捕渔民的电话问卷调查,退捕渔民对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满意度为94.29%。具体分布如下表2:
表2 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表
序号 |
指标体系 |
权重 |
满意度 |
1 |
退捕渔民对禁捕政策宣传满意度 |
20.00% |
100% |
2 |
退捕渔民对退捕金额到账及时性满意度 |
20.00% |
100% |
3 |
退捕渔民对县农委满意度 |
20.00% |
100% |
4 |
退捕渔民对现从事工作满意度 |
20.00% |
95.24% |
5 |
退捕渔民对现收入满意度 |
20.00% |
76.19% |
合计 |
100.00% |
94.29% |
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了全县259艘捕捞渔船、83艘辅助捕捞渔船退捕,468名渔民上岸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退捕资金已全部拨付,增加了渔民收入,促进了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的有效恢复,减少渔具等造成的环境污染,维护了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对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项目得分为88.85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 良。具体分值分布如下表表3:
表3 各项指标得分分布(单位:分)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0.00 |
8.85 |
88.50% |
管理 |
30.00 |
24.00 |
80.00% |
产出 |
30.00 |
30.00 |
100.00% |
效益 |
30.00 |
26.00 |
86.67% |
合计 |
100.00 |
88.85 |
88.85% |
注:按照财政部要求,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别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
(一)绩效指标设置有待规范
县农委项目绩效目标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来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效益指标中的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未形成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产出指标中未设置质量指标。
(二)项目审核签批程序不完善
县农委的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存在申请、审核不规范的情况。①忠县渔船退捕渔船及船主第二轮信息核查表中部分人员未签字确认;②忠县第二批渔业船舶证书、渔业渔船证书注销公示表,审批人未签字确认。
(三)档案管理不规范
县农委的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①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退捕渔民档案卷内目录第11项为“忠县退捕渔民去向信息表”,但实际实施该项目过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了单独的退捕渔民实名制帮扶系统,退捕渔民就业去向信息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录入该系统,保存的档案中没有忠县退捕渔民去向信息表,档案目录未根据实际情况更新;②档案备考表中检查人未签字确认。
主要建议
(一)提高绩效目标合理性、完善性
实施单位在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时,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及社会调查等有关数据,对资金需求量及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进行预测,以达到相关绩效指标符合正常水平,评价结果准确、合理,为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提供更加有价值的参考。
(二)对审核后的申请资料进行复核检查
建议对项目申请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复核检查,确保申请资料佐证材料完整、审核签字无误。
(三)加强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规定,对项目档案资料及时进行归档和复核检查,确保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更新及时、审核签字无误。
附件:
1、忠县2020年长江禁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证书。
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