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2024年版)
发布日期:2024-03-05

(一)办公室。牵头公文运行、会务接待、财务运转、后勤保障、值班安排、人事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统筹政务信息、安全应急、信访稳定、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议案提案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党风廉政、统战、精神文明、综治法治、群团联系等工作;统筹驻村工作管理、乡镇及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会、支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信用改革科)。负责拟定、实施、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各项规划与发展总体规划衔接;参与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等全县性重大事项筹备工作;牵头开展常态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预警等工作;统筹全县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等工作;负责市对县和县对部门、乡镇(街道)相关考核统筹工作;统筹协调全局性综合材料;牵头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区群对口帮扶、“三峡库心·长江盆景”等重大区域协同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全县经济体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公务用车等改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科。承办全县重点项目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和协调等工作。负责制定对接国家及市有关重点项目管理政策,规范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活动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检查、督促、协调重点项目的实施;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中重点项目信息的采编、专报和反馈工作;负责对接落实上级民生实事,提出本级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实事进行统计、目标考核与奖惩;承担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落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投资科。负责投资项目基础管理,研究分析国家投资政策及方向,拟定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统筹交通、水利、市政、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新型城镇化、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三峡库心·长江盆景”等专项项目包装策划以及可研会审及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牵头国民经济动员、全市专项行动对接、投融资及模式研究、利用内外资、专项债券等工作;研究制定项目前期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牵头统计和督导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统筹资金、专项债券拨付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产业科。协调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分行业发展统筹工作,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牵头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统计、规划、监测、考核等工作;综合平衡产业类、面源污染、易地扶贫搬迁、三峡后续后扶、以工代赈、乡村振兴等项目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及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发展科。综合研究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统筹教育、卫生与健康、人口、文化旅游、新闻出版、体育、民政、民族宗教、就业和社会保障、政权建设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与全县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安排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承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权限审核、审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落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负责县级权限内由县级部门、单位或投资主体使用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概算和项目其他审批;负责县级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负责核准县级权限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案(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牵头承办有关行政审批职责,协调、解决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有关问题;负责“放管服”改革及市场准入工作;负责落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招商科。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安排部署和政策措施,负责提供产业投资政策咨询服务;承担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落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能源科。负责综合平衡全县能源、统筹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统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牵头长输气管道安全监管;协调节能降耗,负责节能评估、考核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生态环境科。负责贯彻“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统筹生态环保、绿色发展、重点流域治理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可研审批及项目转报和管理工作;对接全市长江办、美丽办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综合监督招投标、在建项目增量增项、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负责经济信息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计、咨询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及评标专家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粮管科。负责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制以及分项考核等工作;牵头粮食总量平衡、储备粮油管理、粮食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化解粮食信访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价格管理科。负责价格管理、农产品成本调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价格认证科。接受委托,对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的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对有关商品(财产)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合法性认定;调解价格争议纠纷;负责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国防动员科。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有关任务;组织协调推进国防动员及相关领域信息化建设、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