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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MB16862781/2020-000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重庆市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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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物资;负责监督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5.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开展扶贫培训工作。

6.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本县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综合科、监督科、社会扶贫科、项目科共4个科室;忠县扶贫信息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忠县县委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忠县委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组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将县农业委员会扶贫职责划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040.09元,支出总计3,040.09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0.0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040.0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0.0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09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40.0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0.0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其中:基本支出71.42万元,占2.35%;项目支出2,968.67万元,占97.6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3,040.0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4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3,040.09万元,占10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 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253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58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办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6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完成了年初的目标值,保障了贫困户通过贷款获取资金支持,从而带动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28605.68444万元;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申请满足率96%;三是贷款及时发放率97%;四是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3725万元;五是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数7680户;六是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98%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决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地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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