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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科学施策,2021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秩序井然

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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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树银花合,万家灯火平安夜。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等法规文件等规定,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落细,努力实现我县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忠县警方按照上级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科学施策,强化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限放管控,细化落实各项措施,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秩序井然,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复检迎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分工,密切协同配合

接到上级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召开2021年忠县春节燃放工作等会议,制定细化工作及执勤方案。明确了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牵头组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限放宣传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等,并积极开展和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协同配合。

二、强化宣传引导

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协同政治处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条例》《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成为社会共识,使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全民自觉。通过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协调媒体及时曝光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度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同时,深入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努力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宣传活动共悬挂张贴标语横幅500余张,策动LED屏不间断播放禁限放、安全文明燃放宣传标语3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策动县内媒体多频次宣传;宣传活动及内容被“忠州之家”“忠县融媒体中心”“忠县在线”“忠县手机台”等县级网络媒体纷纷报道转载,访问阅读量超8万余人次,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严格禁放限放措施

一是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以忠州街道城区为重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会同应急、交通部门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严密检查过往车辆,织密禁放区域“防火墙”。督促车站、码头、公交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制度,防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二是强化禁放区巡查执勤管控。对禁放区域,重点围绕除夕、初一、元宵等时段,加大街面、社区、重点单位的警力巡逻防控,及时发现、收缴非法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确保禁得住。尤其是党政机关、商圈、公交、校园、医院和集市庙宇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加气站、小区化粪池等易燃易爆场所,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守护。三是强化禁限放区执法查处。对禁放区域内的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查处,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和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法查处

配合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严查非法运输。在我县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依托各类检查站,重点检查江西、湖南、四川等烟花爆竹主产区的运输车辆,及时发现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二是严查非法燃放。对禁放区、限放区内违反禁限燃放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严查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积极会同应急、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线索,彻查其产品来源和相关责任人员。2021年春节期间,共计核查违法线索50余条,消除安全隐患30余起,办理行政案件10余件,行政拘留10余人,教育100余人次,没收非法烟爆制品2000余件。

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牵头策动下,全局各单位积极参与配合,通过多方位的宣传、重点时段巡逻值守防控,严厉查处燃放违法违规行为等多种措施的细化落实,确保了2021年春节期间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秩序井然,为全县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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