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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小时速擒逃逸肇事者!忠县公安交警攻坚克难为民追讨公道

日期: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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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肇事者非但不施救、不报警,反而心存侥幸驾车逃窜,妄图靠无牌车辆、模糊监控躲避追责。近日,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新生中队民警不畏艰难、连续攻坚,仅用时28小时成功侦破一起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案,快速为受伤群众讨回公道,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6月16日18时许,忠县殡仪馆周边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保洁工人马某驾驶三轮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红色三轮车超车撞倒,肇事司机迅速逃离。民警到场后第一时间送马某就医,经了解,马某丈夫丧失劳动能力,全家仅靠她微薄保洁收入度日,高额医药费让一家人忧心不已。

事发路段无监控、无散落物证,也缺少目击证人,侦办难度极大。经大量监控比对及入户走访,一辆案发时段途经此处的无牌红色三轮车进入警方视线。但车辆前挡风玻璃反光严重,监控画面无法清晰捕捉驾驶人面部,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民警及时调整侦查策略,以车辆外观特征为突破口,沿行驶路线逐村摸排,于当日21时锁定车辆藏匿位置,并及时固定碰撞痕迹物证,22时抓获肇事者韩某,全程仅用时28小时。

经查,韩某超车操作不当引发剐蹭,因害怕赔偿心存侥幸选择逃逸。鉴于在双方调解中,韩某全额赔付马某医疗费、修车费,取得了马某的谅解,免于行政拘留。事后,马某一家送来锦旗,盛赞交警“恪尽职守、为民解忧、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轻重,都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并报警。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会加重伤者伤情,还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严厉行政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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