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公安局机构设置(2024年版)
发布日期:2024-02-07

忠县公安局机构设置(2024年版

(一)政治处。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培训;承办干部考核、考察、任免、工资福利、警衔晋升、警察录用、宣传表彰等具体事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中国共产党忠县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三)中国共产党忠县公安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审核并起草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实施,负责信访、统计、档案、保密、机关安全、通讯工作,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开展公安调查研究等。

(五)督察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并对县公安局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六)警务保障室。承办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后勤服务等具体事宜。

(七)法制大队。承担公安机关内部法制教育、执法监督和行政案件审核工作;承办法制教育、业务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受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代理行政诉讼;组织执法检查、实施错案追究;承办刑事案件的审核工作。

(八)应急指挥中心。受理报警、投诉和负责全县公安应急指挥调度工作。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承担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一)校园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园安全设施建设。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网吧管理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科技通信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便衣侦查大队。

(十四)禁毒大队。负责全县预防、打击毒品犯罪。

(十五)情报信息大队。负责情报线索收集、研判,开展“网上作战”工作。

(十六)警卫处。

(十七)刑事科学技术室。负责技术侦查具体工作。

(十八)特警大队。负责全县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应急防控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等。

(十九)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与公安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接,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手续的审批、办理、服务,负责全县出入境相关工作的执法等工作。

(二十)合成作战办公室。

(二十一)图侦大队。

(二十二)审计室。负责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项目审计、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及各类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等工作。

(二十三)政务服务科。

(二十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二十五)森林警察大队。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十六)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全县防范、打击刑事犯罪。

(二十七)治安管理大队。承担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重点单位内部保卫等工作;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十八)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侦办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认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驾管政务服务等工作。

(二十九)看守所。负责看守所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受刑事拘留、逮捕人犯的监管、教育,深挖余罪,对残刑人犯管理、转化和改造工作。

(三十)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教育、管理受治安(司法)拘留的人员;依法行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法规、道德教育。

(三十一)派出所。负责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收集,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查处一般治安、刑事案件,服务群众等工作。27个派出所分别为:忠州一所、忠州二所、白公所、新生所、乌杨所、东溪所、石宝所、汝溪所、官坝所、黄金所、白石所、三汇所、拔山所、马灌所、新立所、洋渡所、磨子所、任家所、涂井所、石黄所、永丰所、金鸡所、双桂所、野鹤所、花桥所、复兴所、金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