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2、调查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及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监督。
4、预防、制止、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执法活动。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7、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察管理。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要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保障建设和业务培训。
9、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工作;对判处管制、拘役、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1、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2、主管全县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局有76个内设机构,其中一级机构19个,二级机构28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所30个,情报指挥中心下设3个中队,刑事侦查大队下设7个中队,交通管理大队下设11个中队,治安管理大队(警卫大队)下设5个中队,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下设2个中队。内设机构级别正科级11个,副科级30个,未定级38个。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587.58万元,支出总计23587.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减少。
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58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87.58万元,占100%;
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587.5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35.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342.94万元,占69.29%;项目支出7244.64万元,占30.71%。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87.5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35.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8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18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18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9661.28万元,占8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25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
(2)教育支出33.13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的缩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4.05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下降4.29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787.8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减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1071.25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5万元,减少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减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4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1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2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5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全局各单位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7.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68万元,减少14.1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3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费的增加。
(二)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85.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采购。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采购执勤执法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69万元,增加17.52%,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采购执勤执法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7.8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36万元,下降23.5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公务车运行费用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8万元,减少0.2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公务车运行费用开支。
公务接待费13.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相关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外出办案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0.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6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1辆;国内公务接待243批次27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98元,车均购置费11.6万元,车均维护费3.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会议需求实际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8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根据培训活动要求按安排实际参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5.2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32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13%。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警务车辆、政府服务项目、家具用具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6项,涉及资金7282.7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一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二是严格经费开支内容,合理开支项目经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谢琴 023-5445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