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公安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您当前的位置: 公安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19-016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日期 ]
2019-02-22

忠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字号:
分享: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2、调查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及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监督。

4、预防、制止、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执法活动。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7、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察管理。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要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保障建设和业务培训。

9、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工作;对判处管制、拘役、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1、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2、主管全县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4、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全局共有内设机构78个,其中内设一级机构有22个(包括各职能科室、各大队),内设二级机构24个(包括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交巡警大队下设的各中队),派出机构30个(派出所、看守所),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预算内的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口径划分,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见2018年部门预算录入表)。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的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基本支出录入表)。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项目支出录入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74.784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06.406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增加了重点工作经费、目标绩效考核奖等往年未预算项目。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74.784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06.406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0606.8721万元,比2018年增加4275.1233万元,上升40.3%,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目标绩效考核奖、岗位津贴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67.9128万元,比2018年增加418.5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重点工作经费等,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办案业务、维稳处突、反恐、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2、教育支出235056.00 元,相对2018年增加9981元,上升4. 24%。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各类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62752元,相对2018年增加5615739元,上升33.3%。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和抚恤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8804元,相对2018年增加951769元,增加22.09%。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083018元,相对2017年增加1343674元,上升22.09%。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我单位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38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2018年减少1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5万元,比2018年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有序,车辆状况有所改善,车辆维修费相对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125万元,比2018年增加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为满足执法勤务的需求,需新配置执法勤务车辆15辆。

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64万元,比上年增加487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67.91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16935.7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8062.91万元,车辆 1559.77万元,其他资产7313.03万元。占有使用车辆 114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14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5  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 15  辆。

四、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琴            电话:136505643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