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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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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2、调查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及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监督。

4、预防、制止、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执法活动。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7、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察管理。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要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保障建设和业务培训。

9、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工作;对判处管制、拘役、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1、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2、主管全县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4、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全局共有内设机构78个,其中内设一级机构有22个(包括各职能科室、各大队),内设二级机构24个(包括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交巡警大队下设的各中队),派出机构30个(派出所、看守所),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

二、部门预算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114,115,317.00 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及协警、文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公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公用、办案业务、维稳处突、反恐、社会治安防控等支出。

    2、教育支出225,075.00 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各类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701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和抚恤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703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73934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开支预算数为7,420,000.00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590000元,用于局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2018年预算支出数比2017年减少320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禁止饮酒,接待标准相对降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30000元,用于全局执勤执法车辆日常运行维护和报废后新增执勤执法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支出数比2017年减少15500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有序,车辆状况有所改善,车辆维修费相对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支出数比2017年增加1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根据警用装备采购的需求,需新增新世代全顺柴V长轴2.2L普通型15座高顶客车一台及苏州金龙海格汽油轻客一台,车辆购置费相对增加。

                                                                 忠县公安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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