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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3998054/2020-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忠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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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2、调查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及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监督。

4、预防、制止、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执法活动。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7、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察管理。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要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保障建设和业务培训。

9、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工作;对判处管制、拘役、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1、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2、主管全县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4、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全局共有内设机构79个,其中内设一级机构有23个(包括各职能科室、各大队),内设二级机构24个(包括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交巡警大队下设的各中队),派出机构30个(派出所、看守所),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915.342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15.3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40.5573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1240.55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915.342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356.4299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28.182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75.921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78.823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75.9844 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240.557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961.357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20.8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15.34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15.3422万元,比2019年增加1240.5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8.2294万元,比2019年增加3961.3573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15人编制划入我局,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的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基本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47.1128万元,比2019年减少2720.8万元,主要原因是相较去年减少了派出所修建、派出所房屋租金等项目,主要用于文职人员工资及保险、文职人员公用经费、特警队员工资及保险、特警队员公用经费、对讲机租赁费等重点工作。

忠县公安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09万元,比2019年减少1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46 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3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有序,车辆状况有所改善,车辆维修费相对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是警务车辆的购置需根据当年车辆的实际损耗根据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04.67  万元,比上年增加 2040.67 万元,主要原因为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及森林大队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统一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47.1128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8 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16 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谢琴,电话:023-544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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