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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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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详细复核、接收,细化内容,编制目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面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认真做好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透明度。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等,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发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的信息更新,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两大功能。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更加及时。三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较好的服务了社会公众。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5

155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5656

行政强制

35

0

12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603.43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新政策研究学习不足、解读不够。

(二)下步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研究。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新政策学习研究,丰富学习形式,确保政策发挥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进行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跟上级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县局内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高效的保障群众知情权,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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