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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忠县人民政府、重庆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内容。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忠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扩大政务主动公开范围,依法高效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理需求。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0条。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条、行政许可结果1条、行政处罚结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数4条、办事指南24条、发布健康科普信息30条、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数1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份,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二)依申请公开

县公安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针对群众关注热点,做到及时回应。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入“渝快办”办事大厅,完善办事指南、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及办结时限等事项,按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2021年,县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指导下,修订《忠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对《重庆市忠县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对24项户籍领域常见办事指南进行修改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要求做好县政府网站公安局子站网页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县局动态。在网站中规范设置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准确发布公安部下发的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定的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相应栏目信息更新。做好“平安忠县”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快手号等新媒体账号的运营工作,切实发挥好网络平台宣传作用。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县局政治处主任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县局政治处,由1名科室负责人及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信息的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7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388

行政强制

18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2.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的精确运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学习、培训等形式,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

本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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