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忠县人民政府乌杨街道办事处
变更原因:2016年5月31日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字第500233201600024号),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堡坎回填和架空结构造价过高,为节约财政资金,增加使用面积,在1-10轴的A-J范围低洼处改为负一层,增加面积378.27㎡,并已取得原规划局、原建委、发改委同意。
设计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修订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
编辑单位:重庆市金创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本次拟建忠县乌杨镇敬老院项目位于忠县乌杨街道。项目建设用地北侧邻乌杨街道初级中学,东侧紧邻乌杨供电所,西靠自然山体,交通方便、快捷。规划地块内东高西低,场地北侧高差最为集中。规划范围内现状为荒地,总用地面积约2064.24平方米。设计新建乌杨镇敬老院一幢,占地面积为742.57平方米,3层吊1层,总建筑面积为:2633.94平方米,平面布置紧凑,功能合理,配套设施完善,设置普通居室43间,拥有床位数86张。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项目所在地 3.忠县乌杨街道办事处4.忠县政府网
公示日期:2021年04月14日——2021年04月21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科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备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对,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行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3-54246503
附:忠县乌杨镇敬老院项目总平面图、透视图、经济指标。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