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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工程方案设计公示

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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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设计原因:保障忠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适应人口增长带来的业务要求,满足人民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和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新建拔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工程

  

设计依据:1、规划批准文件;2拔山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工程可研报告批复;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7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8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9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138-2010)等。

  

编制单位:重庆鹏厦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内容:工程地点位于重庆忠县拔山镇,工程已征红线范围内,建设总用地面积8813.42㎡,总建筑面积1814.84㎡,建筑占地面积2732.45㎡,建筑密度31.0%,绿地率37.54%,建筑高度8.25m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项目所在地;3、忠县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189日—2021815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以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联系电话:023-54246503

  

附件:1、区位图;2、效果图;3、总平面图;4、经济技术指标;5、书面申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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