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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领秀滨江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内容公示

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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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重庆领秀忠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销原因:优化“领秀滨江12号楼”配套用房布局,特调整规划方案,导致原规划建筑面积发生变化。

注销内容:领秀滨江12号楼,建筑面积39163.57㎡,计容容面积38241.61㎡,其中居住面积32202.42㎡,公建面积2743.67㎡,配套面积3135.43㎡,停车库30.10㎡,其他面积1051.95㎡。

建设规模:此次注销部分建筑面积39163.5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334855.83㎡)

公告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告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州广场 3、北山广场 4、项目所在地 5、忠县政府网

公告时间:20211213日——2021 1219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注销公告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告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注销公告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注销公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 联系电话:023-54232895

附 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注销申请书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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