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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再生资源集散利用中心项目方案调整设计公示

日期: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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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重庆江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计原因:为加快完善忠县再生资源集散利用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同时,为满足厂区功能布局的需求,

对原方案设计进行调整

设计依据: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3.0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6.《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7.《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条文》 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

编制单位:忠县恒鑫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忠县再生资源集散利用中心,位于重庆市忠县新生街道,该用地南侧临国道G348(忠丰段),

主要从事再生资源生产及交易。原设计总用地面积为37638.42平方米。本次设计在原设计

基础上将1#仓库调整为中转仓储,原设计建筑面积为1333.19平方米,现调整设计建筑面

积为716.15平方米。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州广场 3、北山广场 4、项目所在地 5、忠县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2218日——2022224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联系电话:023-54232895

附:1.总平面图(调整前)

  1. 总平面图(调整后)

  2. 调整前鸟瞰效果图

  3. 调整后局部效果图

  4. 经济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214

调整位置


调整位置


总平面图(调整后)




调整前鸟瞰效果图

调整后局部效果图


经济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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