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忠县供电分公司 忠县海银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原因:为更好的服务忠县人民的日常生活、工作的用电需求,加快完善忠县城市配套设施建设,特
启动重庆市忠县甘井桥头电力生产及运检营销用房建设项目。
设计依据: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3.0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6.《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7.《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条文》 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 9.《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
编制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重庆市忠县甘井桥头电力生产及运检营销用房,位于忠县苏家组团甘井桥头,其东南侧临城市主干道山东路,西南侧为至玉龙山庄的城市次干道,西北侧为忠县驼丘变电站,东北侧为城市建设规划用地,本工程有两栋建筑(1、2号楼)及车库,其中1号楼及车库在建,2号楼为本次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重庆市忠县山东路,为国网重庆忠县供电公司与忠县海银公司生产用房。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州广场 3、北山广场 4、项目所在地 5、忠县政府网 6、
忠县融媒体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9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联系电话:023-54232895
附:1.总平面图
鸟瞰效果图
经济指标一览表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8日

总平面图

鸟瞰效果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