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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乌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B1-1/01等地块 控规局部修改公 示

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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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忠县人民政府乌杨街道办事处

修改原因:结合乌杨工业园区建设实际情况,为满足入驻企业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部分道路建设进度,维护控规地块边界,特申请对重庆市忠县乌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B1-1/01等地块控规进行局部修改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03.01) 5.《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10.1)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04.01) 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3.01) 9.《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10.《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忠府发〔201716号) 11.《重庆市忠县乌杨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 12.《重庆市忠县乌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忠府〔2019﹞64号文)

编制单位: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

修改内容:本次控规局部修改共十二个区域,涉及地块共45个,约188公顷,主要包括道路线形及路幅宽度的修改,用地性质的修改,控规边界的优化调整等。

公示单位:1.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 忠县人民政府乌杨街道办事处 3. 忠州广场 4. 项目所在地

5. 忠县政府网 6. 忠县电视台

公示地点: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259日——202267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系电话:023-54246503

附:1.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1.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2. 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前后对比表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56


附件1.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附件2.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附件3. 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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