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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银山安置点一期工程新增消防设备用房建筑方案设计公示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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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重庆市临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原因:本项目原计划分三期建设,现一期1#-4#塔楼住宅、3#车库、1#配套用房和1#沿街商业均已经建成,根据业主需求二、三期取消建设,二、三期项目用地用作

它途。原方案一二三期的消防设备用房布置在二期内,因二期取消建设,一期建成区消防设施用房不全。

业主方要求一期工程建成后能够独立正常投入使用。现为满足一期生活用水和消防安全要求,需在一期用地范围内新建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和消

防控制室。新建消防设施用房仅满足一期建成区功能,不考虑二、三期功能。

设计依据:1、甲方提供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及1/500红线图2、甲方设计任务书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修订版)》(GB50016-2014)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区位图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新建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和消防控制室,新增消防设施用房后指标与现有一期指标相比,地下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均增加452.60㎡,总计容面积和容积率未发生变化。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州广场 3、北山广场 4、项目所在地 5、忠县政府网 6、忠州之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23-54232895

件:1、调整原因 2、调整前后变化分析 3、技术指标

调整原因调整前后变化分析技术指标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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