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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㽏井中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

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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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忠县㽏井中学校

规划原因:为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功能配套,优化校园环境,需编制忠县㽏井中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4.《重庆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5.《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

施规划标准》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重庆市忠县县域中小学设施布局规划》等。

编制单位: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区位图

规划内容:1.根据㽏井中学校发展需求,学校拟在现状基础上向东、北侧进行拓展,拓展用地面积为7358.51平方米,㽏井中学校校园规划用地总面积为50153.42平方米。

2.根据校园现状,结合近期建设实施及远期规划,将学校功能划分为三个区:教学办公综合区、教学辅助区(Ⅰ区、Ⅱ区、Ⅲ区、Ⅳ区)、体育运动综合区(A区、B区)。

3.将原党建活动室(位于校园东侧车行出入口处,1F)拆除,规划新建教师周转房(5F),占地面积125平方米,建筑面积625平方米;东侧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北侧新建停车场(应急避难场所)。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州广场3.北山广场 4.项目所在地 5.忠县政府网6.忠州之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3日——2023年8月21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3-54232895

:1. 鸟瞰效果图2.规划总平面图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4.公示申请

鸟瞰效果图规划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公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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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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