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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红星小区▪天鹅湖岸四期幼儿园增设大门调整方案设计公示

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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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忠县忠州第四小学校。

调整原因:因原幼儿园出入大门紧邻原小区入口车道,存在安全隐患,现对幼儿园大门位置进行调整。

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6.建筑设计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成果内容深度要求》渝规发【200678号;8.《重庆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等。

编制单位:忠县恒鑫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忠县忠州街道环城路323号。

调整内容:新建一栋校门,优化校门出入口,位于原幼儿园主体建筑北侧,室内操场做为家长接送缓冲带。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忠州广场;3.项目所在地;4.忠县政府网;5、北山广场;6、忠州之家。

公示时间:202387——2023813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力。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力。

书面意见反馈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联系电话:023-54232895

:1.原鸟瞰效果图;2 调整后鸟瞰效果图;3. 校门透视图;

图一:原鸟瞰效果图图二:调整后鸟瞰效果图图三:校门透视图

忠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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