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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配站项目 方案设计公示

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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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重庆灿能亿文能源有限公司

设计原因: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及项目建设需要,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

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日;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9.《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应用技术规程》DB50/T1279-2022;10.《重庆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11.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233202400007号);12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2023511日)等。

编制单位: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新建项目,包括:办公楼、灌瓶间/重瓶库、醇基汽车装卸站、辅助用房、醇基燃料泵棚、气瓶检测站、门卫、事故池等。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乌杨街道办事处;3.园区管委会;4.项目所在地;5.忠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4425——202451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力。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力。

书面意见反馈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联系电话:023-54246503

:1.鸟瞰图;2.总平面图;3.经济技术指标表;4.区位图。

鸟瞰图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表区位图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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