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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管网改造)项目 方案设计公示

日期: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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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忠县蓝天环境工程公司

设计原因:本项目用地原为道路用地和荒地。因野鹤镇、新立镇、白石镇、拔山镇、汝溪镇、花桥镇、马灌镇、三汇镇等乡镇部分生活污水管道缺失,住户生活污水外排,导致部分自然水体被污染,为解决生活污水外排导致的水体污染,现将八个乡镇的生活污水管道进行完善和补充。

设计依据:《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J50/T-427-2022)、《山地城市室外排水管渠设计标准》(DBJ50/T-296-2018)、《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排水工程结构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ECES164-2004)等。

编辑单位: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总图、给水排水、结构、电气等。本项目主要为地下管线。本工程为解决八个乡镇生活污水外排导致的水体污染问题。管网总长度14736米。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项目所在地 3、忠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日期:2026年8月22日——2026年8月28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讯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政务服务中心2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3-54232895

附:忠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管网改造)项目总平面图、平面图、公示申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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