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2〕3号)的规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权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忠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谭老师,电话:023-54231931
序号 |
权利申请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 |
土地房屋 |
重庆市忠县汝溪镇丝绸路171号附2号6-* |
311房地证2007字第02615号 |
91.6 |
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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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