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石管理所
联系方式:023-5463198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谭*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忠县白石镇明华村7组 |
500233121002JC0**** |
实测面积: 41.55㎡/ 69.34㎡ 发证面积: 41.55㎡/ 69.3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