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立管理所(新立镇人民政府3楼)
联系方式: 023--5468662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杜*俊 陈*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双桂镇大塘村10组 |
审批宗地面积:180.00㎡;审批建筑面积:360.00㎡. 测绘宗地面积:154.28㎡;测绘建筑面积:293.36㎡. |
住宅 | |
备注 |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