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马灌管理所(马灌镇公共服务中心2楼)
联系方式:023-54660338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
1 |
张*发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忠县马灌镇合心村9组 (小地名:院子店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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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测绘面积158.60㎡,审批面积150.00㎡ 建筑面积:测绘面积202.83㎡,审批面积202.83㎡ |
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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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