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拔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忠县拔山镇东山路41号附5号)
联系方式: 023--5455122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张*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拔山镇双古社区1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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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测绘182.36m2 审批155.00m2 建筑面积:测绘263.61m2 审批263.61m2 |
住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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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