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冉*芳,李*平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路39号一层*号,根据“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233执恢254号之九十七,裁定依法将房屋过户登记为买受人周*淑。
我中心根据“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233执恢254号之九十七”和《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对确实无法收回或者当事人拒不交回的,登记机构应当在土地房屋登记簿上注明,并公告作废。” 现对:冉*芳,李*平,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路39号一层*号。(不动产权证号:渝(311房地证2009字第****03)进行注销公告,上述权证从公告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2354232029
联系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99号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