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官坝镇四友村五社81户农户自愿以联户承包方式开展地籍调查后补充签订了《集体林地联户承包合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集体林地联户承包范围内未交回原林权证农户(详见人员名单和附图)的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印章)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