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汝溪所〔2025〕13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汝溪所
联系方式: 023—547280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向*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汝溪镇龙塆村6组**号(张家院子) |
宗地面积:发证101.90㎡, 测绘101.90㎡ 建筑面积:发证236.94㎡,测绘2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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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公告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