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乌杨管理所
联系方式: 023--5481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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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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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贵 秦*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石子乡向阳村5组*号(银子石) |
宗地实测面积:163.43m2 发证面积:163.43m2 建筑实测面积:415.70m2 发证面积:415.70m2 |
农村宅基地/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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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秦*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石子乡向阳村5组*号(银子石) |
宗地实测面积:163.39m2 发证面积:150m2 建筑实测面积:473.20m2 发证面积:450m2 |
农村宅基地/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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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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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