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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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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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黄金镇桃花村3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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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测绘面积:111.04M2 宗地审批面积:120.00M2 建筑测绘面积:258.78M2 建筑审批面积:360.00M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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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黎*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黄金镇骑龙村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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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测绘面积:155.09M2 宗地审批面积:120.00M2 建筑测绘面积:409.86M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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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黎*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黄金镇骑龙村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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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测绘面积:137.52M2 宗地审批面积:120.00M2 建筑测绘面积:518.24M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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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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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忠州管理所(忠州街道办事处四楼)。联系方式: 023--54233279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