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白公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忠县玉溪锦城锦城天地写字楼)
联系方式: 023--5468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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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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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白公街道九蟒社区6组33号(小地名:团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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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测绘面积101.26㎡,审批面积90㎡ 建筑面积:测绘面积257.22㎡,审批面积257.22㎡ |
住宅 |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