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新立所〔2026〕 2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立管理所(新立镇人民政府3楼)
联系方式: 023--5468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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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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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双桂镇九龙村9组 |
500233116007JC00026 |
测绘宗地面积:121.41㎡;测绘建筑面积:224.28㎡. 发证宗地面积:121.41㎡;发证建筑面积:224.2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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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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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1日